
按主導功能的不同將森林(含林地)分為公益林和商品林兩個類別。
(一)公益林:以保護和改善人類生存環境、維持生態平衡、保存物種資源、科學實驗、森林旅游、國土保安等需要為主要經營目的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,包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。公益林進一步劃分為重點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。
1.重點公益林(地):位于重點保護地區內,實行全面封禁或定期封禁的公益林(地)。國家級公益林地均為重點公益林,其它還包括:
(1)國家、省級風景名勝區、森林公園;
(2)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與實驗區;
(3)國家三級保護植物集中分布的原生地,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與繁殖地;
(4)干擾程度較輕且集中連片的原始林;
(5)大中型城市及城鄉結合部;
(6)流程 500km 以上河流及一級支流的源頭匯水區,以及流程 1000km 以上河流及一級支流上游兩岸自然地形第一層山脊以內地區;
(7)庫容 1 億 m3 的水庫自然地形第一層山脊以內或平坦地區 500m 以內地區;
(8)山區或沙區國道及干線鐵路兩側山坡或平坦地區 6—12m 以內地段;省級公路兩側山坡 50m 以內,平坦地區 4—10m 以內地段;
(10)流程 1000km 以上河流流域分水嶺;
(11)綠洲植被生長區;
(12)城鎮飲水區;
(13)山體坡度大于 35 度以上地段;
(14)季降水變率 70%以上的地區;
(15)地表侵蝕達到強度侵蝕程度地區(出現溝蝕,重度面蝕,溝壑密度 1—3km/km2 ,溝蝕面積 15%—21%;其它地區表土層保留<1/2,溝壑密度<2km/km2 );
(16)石質山區及巖石裸露程度大于 40%的地區;
(17)5m/s 以上風天數>50 天/年的區域;
(18)一般荒漠化地區,包括沙化、漠化、石化、鹽堿化地區。
2.一般公益林(地):除了上述公益林外,位于一般保護地區,實行普遍封管的公益林(地)。
(二)商品林:以生產木材、竹材、薪材、干鮮果品和其它工業原料等為主要經營目的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,包括用材林、薪炭林和經濟林。商品林進一步劃分為重點商品林和一般商品林。依據林地利用分類,屬于速生豐產林、短輪伐期工業原料林、特色經濟林、竹林、油茶林等商品基地內的林地小班,確定為重點商品林,其余小班確定為一般商品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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